重庆文理学院教学部
院教〔2018〕63号
关于开展人才培养方案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加快推进新教务系统(简称系统)建设,实现系统对人才培养方案的精细化管理,为下一步人才培养方案核对工作打下基础,特开展人才培养方案自查工作。
一、自查范围
各二级学院(包括国际学院)对所有专业(包括对口、专升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分年级(2015、2016、2017、2018)进行自查。各年级之间如使用同一版本(完全相同),可用同一版本,各年级之间如有微调,则应生成不同版本。
二、自查内容
本轮自查工作重点核查人才培养方案各课程类别(模块)的课程总数、总学分、课程名称,学分,学时(理论+实践),开设学期,开课单位等内容,确保上述内容准确无误,总学时=理论+实践。自查工作完成后,生成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版本。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仔细核对,确保人才培养方案准确无误;
2.对于人才培养方案与实际开设情况有出入的,以实际开设情况为准。同时,对于实际开设情况与人才培养方案不一致的部分,所在学院应严格按要求履行人才培养方案微调手续,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3.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有微调的,应生成不同版本,如2016级在2015级基础上有微调,则应生成2015、2016两个版本,如2015级与2016级完全相同,则可用同一版本,以此类推 ;
4.本次人才培养方案自查工作于6月1日前完成。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学部学籍与信息科,电话:49891930。
特此通知
教学部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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