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配合学校2018年即将实行的绩效工资改革,进一步推动学校科研评价改革,促进学校深度转型发展,学校将对科研成果奖励与计分办法(含重特大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进行调整和完善,现行科研成果奖励与计分办法将实施至2017年12月31日。凡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科研成果,将按照调整和完善后的成果奖励与计分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科技部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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