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关于推荐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渝科协发〔2017〕130号)精神,为激发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热情,引导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创新争先行动。现将我校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学奖候选人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本次推荐候选人2名
二、候选人条件
(一)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
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从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中产生,在符合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条件的基础上,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在青年科技工作者中堪称榜样和楷模。
2.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工程技术方面、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高水平、创新性、突破性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所取得科技创新成果代表我国科技水平,位居世界科技前沿、领先水平;为所在学科青年拔尖人才;在国际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协同创新能力。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推荐材料及要求:
(一)推荐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产生方式、评审情况、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等。同时推荐单位须对每名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评价(300字以内),推荐情况报告及对候选人的评价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二)《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一式13份,其中原件2份,复印件11份。《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栏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单位意见栏不填写。
(三)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请各单位于9月30日12点之前将候选人书面推荐材料报送至教工部专技科(恪勤楼315室),汇总表(见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星 向飞 49891713。
附件: 1.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2.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汇总表
教工部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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