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理学院教学部
院教〔2018〕27号
关于推荐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
专家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的通知》(渝教办函〔2018〕62号),为做好我校专家推荐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市教委要求,我校推荐专家名额为5名
二、推荐标准
认证专家推荐要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认证专家遴选标准》(见附件)。同等条件下,有教育教学评估认证工作经历和突出教学科研经历的优先。
三、推荐程序
本次推荐工作采取二级学院推荐和本人自荐的方式进行(初次推荐不限人数)。根据推荐标准,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需在规定时间内报教学部教研科,各二级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结束后,学校将对照标准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填写推荐表(见附件),并提供有关评估认证经历和教学科研经历等支撑资料,经教学部汇总后推荐报送市教委。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遴选标准推荐专家,并于2018年3月15日中午12点前将拟推荐专家名单报教学部教研科(恪勤楼217)。经学校审核通过的人员填写推荐表(见附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于3月16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124292525。
联系人:陈本炎,联系电话:49891737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市教委关于推荐高校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的通知(渝教办函〔2018〕62号)
教学部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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